●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 
 首 页 农业新闻机构设置政务信息 | 县区农业部门文件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科学技术供求信息农业企业 |
专 题 栏 目
最 新 热 门
最 新 推 荐
相 关 文 章
农业部紧急部署冬季农作物抗旱…
农业部组织现场产销对接帮助宁…
农业部再次部署扩大内需项目实…
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精…
农业部力解宁夏南部山区马铃薯…
农业部畜牧系统狠抓关键环节 深…
农业部领导参加部分单位领导班…
四川地震灾区农业获400万美元国…
亚太地区绿色食品与现代农业国…
张桃林:努力推进循环农业建设…
  农业部下发紧急通知提前部署台风“鹦鹉”防御工作           
农业部下发紧急通知提前部署台风“鹦鹉”防御工作
更新时间:2008-8-21 10:44:23       作者:佚名         文章来源:中国农业信息网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,今年第12号台风“鹦鹉”于8月19日17时位于我国台湾省恒春市东南方大约620公里的洋面,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(38米/秒),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,强度继续加强,逐渐向我国东南部沿海靠近。另据国家海洋预报台19日16时发布的海浪橙色警报,受“鹦鹉”影响,巴士海峡将出现8到10米的狂浪到狂涛;台湾省以南海面将出现4到5米的巨浪;东沙群岛附近海面将出现2.5米到3米的大浪;台湾海峡将出现2.5米到3米的大浪。

  当前,正值农业和渔业生产的关键时期,“鹦鹉”带来的大风和强降雨可能给农(渔)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。对此,农业部领导高度重视,孙政才部长多次过问“鹦鹉”发展动向,并就台风防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,要求及时预警,提早部署,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。

  8月19日下午13时30分,农业部渔业局、渔政指挥中心召开了防御台风“鹦鹉”工作会商会,对“鹦鹉”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,认为此次台风风力大、速度快,有可能发展为超强台风。会议要求相关处室立即进入应急状态,加强与气象、海洋、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,密切关注“鹦鹉”动向,掌握其路径、范围、强度等变化情况,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要求。

  8月19日18时,农业部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福建、广东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上海等省(市)农业、渔业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工作:

  一是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,抓紧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。立即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台风预警信息,要求相关海域的渔船及养殖人员,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、避浪,及时维护、加固养殖鱼排、堤坝和渔港设施;组织农民抓紧抢收成熟的在田作物,做好橡胶、果树和大棚设施等防风处理,及时疏通田间沟渠,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;组织和帮助养殖户、养殖场加固畜禽圈舍,搞好饲料、消毒液和应急疫苗储备;提前检修维护农业机械设备,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;积极组织农垦企业、学校、医院和乡镇企业等单位做好相关防范工作。

  二是切实加强灾情调度,实行灾情每日一报制度。加强与气象、海洋、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,密切关注“鹦鹉”动向,掌握其路径、范围、强度等变化情况,跟踪其对农业生产可能带来的影响;加强应急值守,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,确保信息畅通,根据灾情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。在“鹦鹉”影响期间,省、市每日上报最新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,农业部将组织有关专家,开展灾害评估和影响分析,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。

  三是把灾后恢复生产作为减轻农业灾害损失的重点来抓。及时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,结合灾害影响、受灾程度和行业特点,制定完善农(渔)业生产恢复方案,指导农(渔)民搞好生产自救。多方筹集资金,尽快修复被台风损毁的港口、堤坝、渔船、鱼塘和养殖设施;被洪水冲走鱼苗的,要组织和帮助养殖户及时补苗;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尽快对参加保险的渔民理赔到户。对受淹农田,要抓紧排水降渍,并结合秋冬种,统筹安排改种补种,能保则保,宜补则补,需改即改;对受灾作物,要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,做到应管尽管,促进正常生长;对水毁农田,要尽快整理修复,恢复生产能力。大力发展抗灾救灾专业服务组织,充分发挥农机作用,开展抢收抢种、抢排积水、抢修灾毁农田、抢运救灾物资等应急服务。加强灾区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,防止灾后动植物重大疫病和病虫害暴发流行。组织好救灾种子、种苗、化肥、柴油、农药、疫苗等生产资料的调剂和调运,为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。

  据了解,广东、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接到农业部台风预警信息后,已分别下发了紧急通知,对防御台风“鹦鹉”工作进行了部署,并对预警信息发布、渔船回港避风、养殖渔排撤离和抢险救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;福建海洋与渔业局将与省防汛部门共同召开会商会,统一研究部署防御台风“鹦鹉”工作。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   
  • 下一篇文章:

  •  
     
    版权所有:泸州市农业局 网站维护:泸州市农业信息中心 网站制作:肖毅 备案编号:蜀ICP备05013775号
    地址:泸州市江阳西路四号        邮编:646000       电话传真:0830-3191208      E-mail:
    sclznyj@163.com
    建议使用 IE 或 NETSCAPE 6.0以上版本进行浏览        最佳显示1024*768